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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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 为了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更多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状况,将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为协助各学院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11月15日—11月19日:18级、19级学生评教; 11月22日—11月26日:20级(含20级专升本)学生评教; 11月29日—12月3日:21级(含21级专升本)学生评教; 二、评教对象 凡承担我校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返聘教师)。 三、评教主体及要求 我校所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四、评教操作流程 见教务管理系统网页。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评教,在教务处统一安排下,由各学院具体负责落实,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无教师漏评。 2、各学院教务办主任要提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查教学任务(包括公修课)、课程正选是否设置完毕。课程类别(普通课,体育课、实验类课、艺术类课)是否设置正确,课程任课教师设置是否准确无误。 3、课程承担学院做好课表编排,确保学生、课程、教师一一对应。 3、网上评教结果显示为匿名评教,即教师只能看见评价结果而看不见评教学生的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请所有学生客观、公平、公正地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严禁学生替他人评教或找他人代评。 4、不在规定时间内评教的学生,将不能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选修各类课程、不能报名参加各类等级考试,不能查看成绩。
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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