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补考工作通知

  赵宇        2013-05-05        714

各院(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严格执行学业考核标准,我校将统一组织2013届毕业生补考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课程

   2013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不及格的课程(含毕业生辅修双学位课程)

二、补考时间

1.专业课程的补考时间:5月20日—5月23日

2.公共课程的补考时间:5月24日—5月26日

三、工作要求

1.本次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教学部门具体组织,各院(系)、部一定要站在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高度,认真组织补考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院(系)、部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补考工作。

2、补考命题难易度要求、试题审核、试卷印刷、考场纪律、监考规则、舞弊的认定与处理、成绩的记载等均与正式考试相同;

3、各院(系)务必在教学楼内设立标准化考场,不准把考场设在办公室、教研室、语音室等非标准教室。

4、要认真做好考前教育工作,并把补考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到学生,一定要严格考试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纪学生必须严肃处理。届时由教务处和督导室人员进行巡视,并把巡视情况及时通报全校。

5、考场及监考教师由各院(系)具体安排,所有考查课补考时间随专业课补考时间进行,考查课试卷命题由开课部门负责;各教学部门要严把制卷关,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杜绝出现试卷错误、泄题等现象,专业课补考试卷由相关教学部门按统一试卷模板自行印制(同一门课试卷份数超过25份,到教务处统一印制),所有公共课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制卷费用按规定统一报销。

6.各教学部门要认真填写以下补考用表:

①《公共课补考汇总表》;

②《毕业生补考日程安排表》;

③《专业课补考试卷印制统计表》;

④《补考通知单》。

以上所有表格由教务处统一提供,上述①、②、③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于2013年5月15日前报送教务科。

7、各教学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教研室,做好补考试卷的命题工作。务必认真填写《补考通知单》并及时通知学生,以免学生得不到补考通知而耽误补考。

8、各院(系)要组织专人认真核对毕业生成绩,以便对此次补考课程进行准确统计。

9、补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阅试卷和报送成绩。根据成绩管理办法,补考成绩一式2份,教学部门存档一份,另一份于2013年5月30日前,报送学籍管理科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四、学生注意事项

1、参加补考的学生,要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补考。考试时应携带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或证件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场。如果学生证丢失,请提前到学生处补办;若身份证丢失,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并在证明书上粘贴照片且加盖院(系)公章,证明书上务必由辅导员和院(系)主要领导签字。

2、本次补考不接受任何原因的缓考,凡不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生参加补考时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将严肃处理。

3、本次补考结束后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学校只颁发学生结业证书,学校将于2013年9月份安排补考(具体补考时间另行通知),学生所有课程补考及格后,持结业证到教务处换发毕业证。特别说明,学生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准予毕业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附件:2013届毕业生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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