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赵宇        2013-05-23        343

院政发〔2010〕53号

    教学检查是了解教学情况,发现和解决教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教学,总结经验,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院(系、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检查小组,负责检查任务的具体落实和执行。

二、检查类型

    检查类型共分三种:一是期初检查,二是期中检查,三是期末检查。

三、检查时间

   (一)期初检查: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

   (二)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的期中两个周(具体检查时间根据每学期校历安排),第一周为各教学单位自查时间,第二周为学校抽查时间。

   (三)期末检查:每学期末最后两周。

四、检查内容

   (一)期初检查

    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及教学设施的准备和落实情况。

   (二)期中检查

    1.教学进度:

    (1)对照教学日历表,检查教学进度(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2)检查实际教学内容与学期授课计划有无出入。

    2.教学秩序:

    (1)学生出勤情况。

    (2)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

    3.教学工作规范性:

    (1)学生的考勤记录,平时成绩的记载,作业布置及批阅情况。

    (2)实验计划、内容,仪器设备、学生分组、实验报告及批阅情况。

    (3)实践教学计划、教学日志,学生实习报告及批阅情况,指导教师配备情况。

    (4)教师讲稿、教案情况。

    (5)多媒体课的课件。

    (6)上学期考试试卷、课程设计等整理、分析、归档情况。

    (7)毕业设计整理归档情况。

    4.教学管理:

    (1)院(系、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抓教学工作的情况,如听课次数;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与做法;教学研究活动开展的情况;师资队伍培养情况等。

    (2)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教学制度执行情况等。

    (3)教学设施、条件及后勤保障情况等。

    (4)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5)青年教师培养情况。

    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除进行基本常规检查外,还根据该学期的工作重点确定一、二个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三)期末检查

    重点检查期末考试、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按照以院(系、部)自查、学校抽查的原则,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各院(系、部)组织教师相互听课或观摩教学、检查教案、抽查作业批改情况,组织检查性听课,并认真填写听课册。春季学期要组织人员对毕业班检查毕业设计进展情况;对实验课,根据实验教学大纲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三)召开座谈会。院(系、部)分别有计划地召开不同年级、有代表性的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听取对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问卷调查。由院(系、部)向学生发《教学情况调查表》征询学生对教学与教学管理的意见及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并将调查结果上报教务处。

六、检查总结与交流

   (一)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务管理及后勤保障的意见,由学生所在院(系)整理后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通过教师所在院(系、部)转给教师本人、教学管理部门及后勤保障部门,供改进工作参考。

   (二)各院(系、部)教学检查结束后,将书面总结材料交到教务处。

   (三)教务处就教学检查的全面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向主管校长汇报,并将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各院(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

   (四)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经验或典型,教务处及时组织交流、推广。

七、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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