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
赵宇 2015-04-25 363 |
各学院(部): 为加强常规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以各学院(部)自查为主和学校检查组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部)要成立检查组,对照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细目表(见附表1),检查落实本部门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学校检查组将对各学院(部)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检查时间 3月9日至3月15日,各学院(部)进行自查的同时,学校检查组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 教师到岗情况; 2.学生报到、注册、上课情况; 3. 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教材、教学任务书、学期开课计划表、总课表等内容; 4. 教师教学材料准备情况:教师授课教案、教学进度表; 5.教学秩序、教学纪律及教学区环境卫生情况; 6.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准备情况; 7.学生学业预警情况。 四、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好自查。 2.教学管理人员要注重选修课、安排在周末或晚上的课程、双学位课程的检查和监督,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重点抓好教师开学初的考勤和各项教学秩序稳定工作,尤其做好交叉课教师的考勤,交叉课教师的考勤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4.教学秘书须将课程表与开课计划及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上课前务必提醒授课教师上课的时间、地点、班级等;务必提醒学生注意公共课程信息,如公共体育,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的授课时间和地点,要把本学期的开课计划分专业通知到学生,让学生充分了解本学期的课程及学分要求。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做出整改;对于构成教学事故的,严格按周口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6.本次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学部门要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教务处结合各教学部门自查与学校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通报全校。各教学部门要于3月16日下午6:00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报送教务处,检查总结要有检查情况的文字综述及检查数据汇总表(见附表2)。
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细目表 2.期初教学检查数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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