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通知

  赵宇        2015-03-09        312

 

各学院(部):

根据学业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业考核标准,我校将于本学期第四周进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课程

2014 - 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含双学位专业不及格课程)。

二、补考时间

1公共课程补考时间:32829日(周六、周日),具体课程补考时间安排见附件;

2专业课程补考时间:330 43的课余时间。

三、补考工作要求

1本次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部)具体组织。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周口师范学院考务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补考工作。考试命题难易程度、试题审核、试卷印刷、考场纪律、监考规则、舞弊的认定与处理等均与正常考试相同。

2要认真做好考风考纪宣传和学生考前教育工作,并把补考的具体安排及时通知到学生。一定要严格考试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纪学生必须严肃处理。届时学校组织巡视组进行巡视,并把巡视情况及时通报全校。

3考场及监考教师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各学院要严把制卷关,必须用统一补考试卷模板,杜绝出现试卷格式不一致现象;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杜绝出现试卷印刷错误和泄题情况。公共课补考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专业课补考试卷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和教务处结合后,统一印制,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印制,决不允许考试过程中临时复印。

4各学院要认真填写以下补考用表:

《公共课补考汇总表》;

《专业课补考日程安排表》;

《专业课补考试卷印制统计表》;

《补考通知单》。

上述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于2015320日前报送教务科。

5各学院(部)应及时通知相关教研室,做好试卷的命题工作,命题和阅卷严格按《周口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和评卷工作规定执行》。

6各学院应认真核对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学生成绩,以便对此次补考课程进行准确统计。务必认真填写《补考通知单》并及时通知学生。

7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因转学、复学、外出实习、演出、比赛等特殊情况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要参加本次补考。旷考、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补考,只能在学生毕业前参加补考;申请缓考的学生跟随下一届学生参加正常考试,不参加本次补考,各学院要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和学分制管理办法。

8.选修课成绩达不到要求者,成绩可不记入成绩单,但须重新选修与其学分相同的课程。

9各学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阅补考试卷和报送成绩。补考成绩要一式2份,学院(部)存档一份,另一份于410前,报送学籍管理科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四、学生注意事项

1需参加补考的学生,要向所在学院提出补考申请,接到学院下发的补考通知后,请认真核对不及格课程信息,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补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必须携带“一卡通”证件,若“一卡通”证件丢失或卡上信息模糊无法辩认者,必须出具学院证明书,证明书上要有学生照片、辅导员签名、主管副院长签名等信息。

2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因违纪、作弊、缓考、旷考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补考,本次补考不接受任何原因的缓考,凡不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3对于有留级、复学、校内转专业等情况的,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补考申请,参加本次补考。

4对于校外转入或国外交流回校的学生,请将原转出学校或国外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如有部分课程不符合本专业的课程要求的,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补考申请,参加本次补考。

5本次补考结束后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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